2015年福建藝術職業(yè)學院高職招生簡章
學習頻道 來源: 陽光學習網(wǎng) 2024-07-20 大 中 小
陽光高考門戶整理《2015年福建藝術職業(yè)學院高職招生簡章》
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規(guī)劃綱要和教育部、福建省委省政府有關推進高等職業(yè)教育改革發(fā)展文件精神,確保我院2015年三年制高職招生工作順利進行,特制定本章程。
第一條 學院全稱、類型、辦學地點
1、學院全稱:福建藝術職業(yè)學院(全國代碼13970)
2、辦學類型:公辦全日制高等藝術院校
3、層 次:專科
4、學院地址:福建福州市西江濱大道學院路8號(閩侯市民廣場旁)
第二條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
成立由分管院長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委員會,全面負責學院招生工作。主要職責是:全面負責高職招生工作開展,制定招生政策,確定招生計劃,制定招生工作實施方案,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。招生與就業(yè)處負責日常有關招生工作。
第三條 招生專業(yè)、計劃
2015年我院?聘呗招生計劃均文理科兼收,具體招生專業(yè)及計劃詳見我院2015年三年制高職招生簡章。
(一)福建省招生專業(yè) :
專業(yè)名稱
學制
備注
音樂表演
三
具體招生計劃數(shù)以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匯總公布的為準。
舞蹈表演
三
藝術設計
三
舞臺藝術設計
三
美術
三
茶文化
三
主持與播音
三
文化事業(yè)管理
三
服裝設計
三
(二)面向外省招生面向:
專業(yè)名稱
學制
招生省份
備注
音樂表演
三
面向湖南、河南省招生
具體招生計劃數(shù)以各個省教育主管部門匯總公布的為準。
舞蹈表演
三
面向湖南、江西省招生
藝術設計
三
面向湖南、江西省招生
舞臺藝術設計
三
面向江西省招生
美術
三
面向江西、河南、山東省招生
茶文化
三
面向湖南、江西、安徽、廣西省招生
文化事業(yè)管理
三
面向湖南、安徽、河南省招生
服裝設計
三
面向湖南、江西、河南、安徽、山東省招生
第四條 錄取原則
1、學院按公開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則,擇優(yōu)錄取。
2、身體健康要求,參照“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”辦理。凡體檢不合格的考生,學院將不予錄取。
3、錄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。
4、我院承認我省高職有關加分政策。
5、福建省招生錄取原則根據(jù)考生的綜合分成績,按公布的專業(yè)招生計劃數(shù),從高分到低分擇優(yōu)錄取。
6、省外招生錄取原則參照湖南、江西、安徽、河南、廣西、山東省教育主管部門公布的錄取辦法為準。
第五條 學生待遇
高職招生選拔錄取的新生屬于國家計劃內統(tǒng)招,其學籍管理、學費、學歷文憑與參加全國統(tǒng)一高考的學生一樣,并同樣享受“國家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”體系和院校的獎、助學待遇等。
第六條 收費標準
根據(jù)省物價委員會、省財政廳、省教委閩價(2000)費字245號收費規(guī)定以及閩財教[2011]74號規(guī)定,我院收費標準如下:
學 費:7200元/學年;
住宿費:按不同宿舍條件,每學年500元-1200元不等;
代辦費:代辦費(教材費)500元/學年,每學年年末結算,多還少補。
退學費:中途輟學考生可根據(jù)物價委員會、省財政廳、省教委閩價(2005)費435號文件規(guī)定申請退還相應學費。
第七條 頒發(fā)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
按教育部有關規(guī)定,符合條件的畢業(yè)生,將頒發(fā)國家承認學歷的全日制大專學歷畢業(yè)證書。頒發(fā)證書的學校名稱為:福建藝術職業(yè)學院。
第八條 聯(lián)系方式
咨詢電話:0591-38268178、38268198(傳真)
投訴電話:0591-38268016
學習關鍵字:
學習頻道 | 高中生綜合素質評價 | 北京陽光學習網(wǎng) | 上海陽光學習網(wǎng) | 天津陽光學習網(wǎng) | 學習地圖 | 重慶陽光學習網(wǎng) | 貴州陽光學習網(wǎng) | 廣西陽光學習網(wǎng) | 吉林陽光學習網(wǎng) | 大學排名 | 高考成績查詢 | 高考錄取查詢 | 高考志愿填報 | 教務管理系統(tǒng) | 高考專題 | 陽光學習網(wǎng)手機版 | 學習頻道手機版